说实话,有些人入职好几年都没搞清楚一件事:自己的社保,到底是公司“顺便帮忙交”的,还是本来就该交的?
答案是后者,而且这事儿没得商量。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用人单位只要跟员工建立了劳动关系,甭管签没签合同,从用工那天算起,三十天内就必须去社保经办机构给你把登记办了。注意,这里写的是“三十日”,不是咱们平时说的“一个月”——法律措辞向来严谨,差一天都不行。
有人可能会想,公司万一就是拖着不缴呢?
征收机构会先给它开个“催款单”,责令限期缴纳;要是公司不当回事,继续赖着,征收机构可以直接从公司账户划款——对,就是强制执行。再往严重了说,公司连担保都拿不出来的话,征收机构还能申请法院扣押、查封公司的资产,拍卖了也得先把欠的社保费补上。
五险里头,缴费责任怎么分?说开来也挺有意思——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你个人一分钱都不用掏完完全全是单位出;养老、医疗、失业这三个险种,才是单位和个人共同承担。
万一真碰上公司不缴社保这种情况,别认栽。可以去当地社保征收机构或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法律给你撑腰。社保可不是什么可缴可不缴的“福利”,是你劳动报酬的一部分,公司省下的这笔钱,本来该进你自己的账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