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朋友问我,买重疾险的时候,那个“身故赔保额”的责任到底要不要加?加了是不是就能既拿重疾钱,又拿身故钱?

这事儿吧,还真不是简单的“叠加”。

我翻了下市面上大多数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条款,里面通常都会写明白:重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二者仅能赔付其一。

啥意思呢?就是如果被保险人先确诊了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赔了一笔重疾保险金,那这份合同通常就终止了(或者身故责任随之失效)。以后万一不幸身故,是拿不到身故赔偿的。反过来,如果没发生重疾直接身故,那就赔身故金,重疾责任也就结束了。

这就是所谓的“二选一”。

为啥这么设计?其实是为了控制成本和定价。你想啊,人终有一死,如果重疾赔了100%,身故再赔100%,那保险公司风险太大,保费肯定得贵上天。所以大部分消费型或储蓄型重疾险,都把这两个责任绑在一起,共享保额。

当然,也不是所有产品都这样。有些高端医疗或者特定的多次赔付产品,可能会有不同的设定,但那是少数,而且价格不菲。对于咱们普通家庭配置保险来说,搞清楚“二选一”这个基本逻辑很重要。

另外,还得提醒一句,保险产品更新换代快,条款细节也可能调整。比如等待期多久、哪些病算重疾、有没有额外赔付比例等等。所以在掏钱之前,别光听别人说“这个好”,得自己或者找靠谱的人把条款里的“保险责任”和“责任免除”部分瞅一眼。

特别是那种可选责任多的产品,基础版可能只有重疾,身故是可选的。你选了身故,就要接受“二选一”的规则;你不选身故,保费便宜点,但身故就没保障了。这得看你自己更看重哪头。

买保险不是买菜,不能只看价格。弄明白赔什么、怎么赔、什么情况下不赔,比单纯比较谁便宜更有意义。要是实在拿不准,可以去水滴保官网首页看看具体的产品详情,或者咨询一下专业的顾问,把疑问都问清楚了再下手,心里才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