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最近跟我倾诉,说他买重疾险的时候,以为只要确诊癌症就能拿到全部保额。结果一查条款才发现,甲状腺癌Ⅰ期这种高发的“懒癌”,在新规下竟然被划到了轻症范围。他懵了:同样是癌症,怎么赔的不一样?

这还真不是保险公司故意耍花招。中国保险行业协会在2020年发布了新版《重大疾病保险的疾病定义使用规范》,明确规定:以后的重疾险产品,必须包含28种统一定义的重大疾病。这不是推荐,而是强制要求。也就是说,无论你买哪家的重疾险,这28种病种的定义和理赔标准都是一样的。

问题就出在这儿——恶性肿瘤被分成了两类:“恶性肿瘤-重度”和“恶性肿瘤-轻度”。像大家熟悉的原位癌、TNM分期为Ⅰ期的甲状腺癌这些,在旧规时代还能按重疾赔,但现在统一归到了轻症里面,按轻症的比例来赔。不是说不能赔了,而是不会按你买的那份重疾险的最高保额来赔。

所以问题来了:既然有28种必保疾病,那癌症到底保不保?保,当然保。只是投保的时候,你得看清楚自己的合同里,“恶性肿瘤-重度”和“恶性肿瘤-轻度”分别对应什么样的赔付比例。不同公司的产品在这块的设置会有差异,赔付比例因产品而异。

除了这28种行业统一的疾病,各家保险公司还会在合同里自己加一些病种,常见的有重症肌无力、严重烧伤之类的。这些就是各家的“加料”了,可以理解为额外赠送的保障,自然是病种越多越好,但也没必要为了追求数量忽略了核心保障的条款细节。

说到底,重疾险保的是“严重”的疾病,而这个“严重”与否,在新规下有了更精细的划分。与其买完之后才发现“原来这也算轻症”,不如在投保前就把合同条款看清楚,特别是关于疾病定义和赔付比例的部分。想系统了解重疾险的投保思路和常见误区,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