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重疾险的时候,你有没有被“多次赔付”这四个字搞得有点懵?说实话,我第一次看到也觉得这不就是多赔一次吗,能有多大区别。但仔细研究下来,这里面的门道还挺多的。
先说赔付次数这个事。有些产品把疾病分成了几组,同一组内的疾病赔了其中一种,整组就失效了。还有些产品呢,不分组,只要不是同一种疾病,赔完还能再赔。阿波罗1号重疾险属于后一种——重疾、中症、轻症均支持不分组多次赔付。这就好比你去吃自助餐,不分桌随便拿和分桌限量拿,体验感肯定不一样。
不过这里有个细节很多人会忽略:间隔期。两次赔付之间需要等待一段时间,不是今天赔完明天就能再赔的,这点大家在看合同的时候一定要留意。
再说说特定疾病额外赔付。在符合合同约定的前提下,特定年龄段前确诊特定疾病还能获得额外赔付。这项责任是自带的,不用额外加钱。但具体年龄段限制和疾病范围,得看合同条款怎么写。
可选责任这块,有恶性肿瘤津贴、心脑血管二次赔付和身故/全残保障可以勾选。恶性肿瘤津贴的意思是确诊癌症后持续治疗,每年给一笔钱。心脑血管二次赔付呢,就是首次确诊特定心脑血管疾病后,间隔一定年限再次确诊,能再拿一次。
所以回到开头的问题,多次赔付是不是智商税?我的看法是:看你的钱包和健康状况。如果预算充足、家族病史复杂、或者担心单次赔付后失去保障资格,多次赔付的逻辑是成立的。但如果预算紧张,先把单次赔付的保额做足可能更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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