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担心,万一自己还没开始领养老金,或者刚领没几年人就走了,之前交的社保是不是就“打水漂”了?

其实大可不必这么焦虑。咱们国家的社保制度在设计时,早就考虑到了这种不幸的情况。

先说最核心的养老钱。不管是在职期间去世,还是退休后去世,只要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里还有余额,这笔钱都不会充公。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依法继承。也就是说,这笔钱会连本带利退给法定继承人,比如配偶、子女或父母。这里说的“个人账户”,主要是你自己工资里扣掉的那部分,以及相应的利息。

有人可能会问,那单位交的那部分呢?单位缴纳的部分进入的是统筹基金,用于支付当前退休人员的养老金,这部分确实无法继承。但别忘了,除了退还个人账户余额,遗属还能领到两笔额外的补助:丧葬费和抚恤金。

丧葬费是用来补贴处理后事的费用,各地标准不太一样。有的地方是固定金额,比如几千元;有的地方则挂钩当地上年度城镇居民月人均可支配收入或平均工资,发几个月的额度。抚恤金则是给依靠逝者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的亲属,比如未成年的孩子、年迈的父母等。这两笔钱加起来,往往能覆盖甚至超过个人缴纳的本金。

这里得插一句,养老和医保是两码事,别搞混了。

职工医保是有个人账户的,里面的钱如果没用完,同样可以由家属继承或按规定使用。但居民医保(也就是以前说的新农合或城镇居民医保)不一样,它是一年一交,没有个人账户,交一年保一年。所以居民医保不存在“余额继承”的说法,当年没生病,钱也就贡献给统筹基金帮助其他人了。

具体能领多少钱,每个省市的计算公式和基数都不同。如果想了解更细致的本地政策,或者想看看除了社保之外,怎么通过商业保险给家人多留一份保障,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翻翻相关的科普内容。

总之,社保不会白交。虽然人走了很遗憾,但该给的权益,国家一分都不会少。家里人记得准备好死亡证明、关系证明等材料,去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领手续就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