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前阵子跟我吐槽,说他给自己配置了50万的重疾险,又单独买了一份50万的寿险,想着万一有个三长两短,家里好歹能拿到100万。结果后来聊起具体条款,他自己都愣住了——这两份保险的“身故保险金”,好像不是叠加的关系。

这事儿说大不大,说小也不小。市面上的重疾险产品,身故保障和重疾保障的关系确实不是一刀切的。大致分三种情况:第一种,共用保额,就是二选一,赔了重疾,身故就不再赔了;第二种,共用保额但有差额,赔完重疾之后身故还能再拿一部分;第三种,两项独立赔付,互不影响。当然,后两种一般保费会贵一些。

我寻思了一下,就是说,你买的到底是哪一种,得看合同。合同里会明确写“给付关系”这一栏,有的写着“给付重疾保险金后,身故保险金责任终止”,有的写着“给付重疾保险金后,身故保险金按保额的XX%给付”。差一个字,到手的银子可能差出去几十万。

所以啊,配置这类组合产品之前,与其听代理人口头说,不如自己翻一翻条款。特别是“重疾责任”“身故责任”“给付关系”这几个部分,看清楚了再签字。想继续了解投保时的注意事项,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