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常有朋友问,既然重疾险里带了身故责任,那是不是得了重疾赔一笔,以后人不在了还能再赔一笔?
这其实是保险配置里一个特别容易踩的坑。
咱们水滴保在协助大家梳理保障时,发现绝大多数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也就是常说的储蓄型重疾险),它的重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是“共用保额”的。什么意思呢?就是保险公司总共就准备赔那一笔钱。
如果在保障期间,被保险人先确诊了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会先把这笔保额赔给你用于治疗和康复。这时候,合同里的身故责任通常也就跟着终止了。换句话说,重疾赔完,保单就失效了,后续如果发生身故,是拿不到第二笔赔偿金的。
反过来也一样,如果没得重疾,人先走了,那就赔身故保额,重疾责任也结束了。
所以,这种组合方案并不是把“重疾保障”和“身故保障”简单相加得到双倍赔付,而是一种“二选一”的机制。具体是以哪种形式赔付,取决于哪个风险先发生。
当然,也有少数产品是“额外给付”型的,即重疾赔完后,身故责任依然有效,但这种产品保费通常会贵不少。大家在挑选时,别光看宣传页上写着“含身故”,一定要点开合同条款,看看【保险责任】那一栏,搞清楚重疾和身故是不是共用保额。
如果你是想给家庭支柱做足身故保障,担心重疾理赔后家人失去经济来源,更建议的做法是:买一份纯消费型的重疾险,再单独搭配一份定期寿险。这样不仅总保费可能更划算,而且两份保障互不干扰,真出事了能实实在在拿到两笔钱。
想进一步了解不同险种怎么搭配合适,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或者直接在水滴保官网首页对比一下产品细节。毕竟,买保险不是为了凑数量,而是为了在风险来临时,那笔钱能真正派上用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