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保险时心里都犯嘀咕:以前查出来的冠心病,要是当时没告诉保险公司,现在出事了还能赔吗?这事儿真不能一概而论,得掰开了揉碎了看。
最核心的其实是“因果关系”。如果这次申请理赔的病跟冠心病八竿子打不着,比如是因为意外摔伤或者得了某种与心脏无关的癌症,那保险公司通常很难拿“未告知冠心病”这个理由来拒赔。毕竟,你没告知的这个病史,并没有影响到这次事故的发生。但要是这次出险直接就是心肌梗死、心力衰竭或者做了冠状动脉搭桥手术,那麻烦就大了。因为这与未告知的既往症有直接关联,保险公司大概率会启动调查,甚至解除合同。
还得看看你买了多久。保险法里有个“两年不可抗辩条款”,简单说就是合同成立满两年后,保险公司一般就不能再随便以“未如实告知”为由解除合同了。但这也不是绝对的护身符,如果是投保人故意欺诈,有些情况下保险公司依然有抗辩空间,不过在实际司法实践中,满两年后获赔的概率确实会高很多。
另外,险种类型也很关键。像寿险,主要保的是身故,只要不是投保前就已经处于濒死状态或者故意骗保,即便有冠心病未告知,身故理赔时争议相对较小。而重疾险对健康告知的要求就非常严,特别是针对心脏类的疾病,一旦出险是心脏相关重疾,未告知的后果往往比较严峻。
所以说,当初没告知确实是埋了个雷。现在能不能赔,得看这次生病是不是心脏引起的、保单过了两年没有,以及当初是没注意漏填了,还是明知故犯。要是正在纠结这类问题,建议去水滴保保险服务咨询一下专业顾问,把具体情况捋一捋,看看还有没有补救或者争取的空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