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这个问题比我一开始想的要复杂。不是简单的是或否能回答的。

先说最核心的判断标准——谁实施的谋杀行为。

如果是你投保的那个人、或者能领保险金的那个受益人动手害了你,那基本就没戏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四十三条明确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受益人故意这么干的,结果也一样——丧失受益权,保险公司要么不赔,要么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单现金价值。保险公司不傻,这种“为了一张保单杀人”的道德风险,它必须提前堵住。

但!如果是毫无关系的第三方——比如你在街上被抢劫的人杀了,或者被陌生人入室行凶——这种情况就不一样了。只要符合意外险对“意外”的定义,即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通常属于保险责任范围。简单说,你没招谁没惹谁,祸从天上降,这种才算意外。

这里有个细节值得注意:部分保险条款会单独列一条免责——被保险人因挑衅或故意行为导致的被谋杀,不赔。啥意思呢?比如你跟人吵架升级,人家一时冲动……这种情形保险公司可能会拒赔。所以买保险时,条款里这一条得看清楚。

保险赔不赔,从来不是非黑即白的事。建议投保前多了解水滴保保险攻略,弄清楚各类险种的保障范围和免责情形,心里有底才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