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跟我讲,他前两年得了甲状腺癌,庆幸发现得早、治疗也顺利,本以为这辈子跟保险无缘了,结果现在甲状腺癌患者想买重疾险还真不是没可能。不过话说回来,他后来琢磨这事的时候跟我说了一句话,我觉得挺实在的——“我那次甲状腺癌治好了,但万一以后再得个心梗或者脑中风,可咋整?”

这话听着有点杞人忧天,但现在医学进步快,很多以前要命的病现在能控制住,人活着的时间长了,得第二种、第三种大病的概率还真不是零。

问题就来了:单次赔付的重疾险,赔完一次合同就终止了。甲状腺癌还算“轻症”范畴、赔完可能还有效,但如果真的是恶性肿瘤或者心脑血管相关的大病,拿到理赔款的同时,你的保障也跟着没了。得过病的人,恰恰是最需要保障的人,偏偏那时候保险已经不欢迎你了。

所以多次赔付重疾险的价值,我觉着就在这儿——不是让你“占便宜”,而是给你留一条后路。

具体到产品形态,目前市面上这类产品的设计思路大概分两种:一种是把疾病分组,组内疾病只赔一次;另一种是不分组,不分组的一般赔的次数会多一些,但价格也相应高一点。以工银安盛御享欣生龙腾版为例,它是重疾不分组赔付,两次赔付之间要间隔一定时间。啥意思呢?就是你第一次确诊重疾拿到理赔款之后,如果间隔满约定时间又得了另一种重疾,还能再赔。

当然,间隔期设置也好、病种覆盖范围也好,具体还是要看保险合同的约定,毕竟每家公司的条款细节不太一样。

除了重疾本身,中症和轻症的赔付次数也挺重要。有些人可能觉得大病才重要、轻症无所谓,其实不是。轻症往往是重疾的早期状态或者一些相对没那么严重的疾病,比如原位癌、不典型心梗之类的。轻症赔付之后合同不终止,后续保费可能也不用再交了,但保障还在,这叫什么?这叫“薅羊毛”啊——开玩笑的说法,实际上是保险给患者的一种人性化管理。

还有一些产品会附加特定疾病的额外赔付责任,比如心脑血管疾病二次赔付、恶性肿瘤二次赔付之类的。这块我建议根据自己的家族病史或者自己的健康状况来考虑,你要是直系亲属里有好几个心梗脑梗的,那这块附加险可能真用得上;要是没有,基础责任可能就够了,不用非得加。

最后说一句,多次赔付听着美好,但也不是所有人都适合。预算有限的情况下,先把单次赔付的保额做足可能更实在——毕竟第一次得病时能拿到的钱才是真金白银。保额不够,多次赔付的意义也会打折。

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