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保险时容易搞混“被保险人”和“受益人”这两个角色,甚至想着干脆都写自己名字省事。但在涉及身故赔付的险种里,这事儿还真不行。
简单说,身故保险金是给“走后”的人留的钱。既然被保险人都已经不在了,自然没法亲自去领这笔钱,所以身故受益人必须是被保险人以外的其他人。
那如果是生病住院、意外医疗这些还活得好好的情况下产生的医疗费呢?这时候的被保险人和受益人通常就是同一个人,毕竟钱是报销给自己看病用的。咱们水滴保在处理这类医疗险咨询时,也常跟用户解释这个区别:活着领钱的是自己,走了留给家人的得另外指定。
为什么要费劲单独指定身故受益人?直接按法定继承不行吗?
其实也可以,但指定受益人有几个实实在在的好处。一是理赔快,不用所有继承人跑公证处开证明;二是定向传承,你想给谁就给谁,避免家庭内部因为分遗产闹矛盾。我见过不少案例,没指定受益人的,最后理赔金成了遗产,七大姑八大姨都得签字,拖个半年一年都算快的。
所以,在配置寿险或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意外险时,建议花几分钟把受益人填清楚。配偶、子女、父母都是常见选择。如果后续家庭结构变了,比如结婚、生子,记得及时去水滴保保险服务或者找保险公司申请变更,确保这份保障能真正落到你想照顾的人手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