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前几年买年金险的时候,体检报告上写着"弥漫性甲状腺病变"。他当时想,这玩意儿医生都说没事,平时也没感觉,应该不用告知吧。结果到了该领年金的时间,申请给付被保险公司一纸通知打了回来——理由就是当年没有如实告知健康状况。
这事儿说出来挺让人堵得慌的。但保险这东西就是这样,买的时候越省事,领钱的时候越可能出问题。
咱们国家《保险法》第十六条对这种情况说得挺清楚的。分两种:
一种是"故意"不告诉。投保人明知道自己有这个问题,存心想蒙混过关。那对不住,合同解除,之前发生的保险事故,保险公司既不赔钱,也不退保费。说白了,钱白交了。
另一种是"重大过失"。就是确实没当回事儿,真不是故意隐瞒。但问题是,你这个没当回事儿的行为,对后面出事有没有严重影响。如果有,保险公司还是可以解除合同、不赔,但这种情形下保费能退给你。
所以你看,同样是"没告知",结果差挺多的。故意的话,连保费都打水漂;过失的话,至少还能拿回已交保费。
那有人可能会问,我买的时候甲状腺确实没问题啊,或者后来才查出来的怎么办?这个就得看保险合同里健康告知的具体要求了,问到的情况要告知,没问的不用主动说。但弥漫性甲状腺病变这种常见的检查异常,很多健康问卷里都会列到。
我的建议是,投保前认真看健康告知,问到的事如实填,不要自己判断"这个应该没事吧"。真拿不准的,可以走智能核保或者人工核保,把情况说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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