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只要领了证,之前的东西就都算共同的。其实不然,尤其是像保险这种带有长期契约性质的资产,处理起来得看具体情况。

如果你们在结婚前或者婚姻期间,已经白纸黑字写清楚了这份保单归谁、怎么分,那法律是尊重你们的意思自治的。这时候,那份书面确认文件就是最硬的依据,照着办就行,省去了很多扯皮的可能。

但现实往往是,当初买的时候感情好,谁也没想过要分家,所以压根没留什么字据。这时候就得看保单的性质和缴费状态了。

对于那些还在缴费期的保障型保险,比如重疾险、寿险,直接退保太亏,毕竟前期现金价值很低。比较常见的做法是,商量好由其中一方继续拿着保单,接着往后交费。作为交换,拿保单的人得把对方之前出的那部分钱,按比例补给人家。这样一来,以后的保障权益、理赔款也都归这一方,另一方就别再惦记了。

如果是那种带储蓄、理财性质的保险,比如年金险、增额终身寿,里面已经攒了不少现金价值。这时候有两个路子:要么干脆退了保,保险公司退回来的现金价值,两个人按出资比例分;要么就不退,留着保单继续生息,由持有保单的人,按照当前的现金价值算个账,一次性把钱补给对方。

这里有个坑得注意,退保前一定要看看合同,别为了分钱结果被扣了一大笔违约金,最后两头不讨好。

不管选哪种方式,最后都得落在纸面上。在离婚协议里把保单号、处理方式、补偿金额、支付时间写得明明白白。毕竟感情没了,手续得清清爽爽,免得以后为了这点事儿又闹上法庭。

如果你对这类家庭资产的梳理还拿不准,也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相关的科普内容,心里有个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