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了增额终身寿险做财富传承用,结果理赔时发现钱没法直接给到想给的人——这种事还真不少。问题往往出在投保时对"受益人"那栏的处理上。

很多人顺手点了"法定受益人",心想反正家人拿就行。问题是,法定受益人在法律上的实际含义,可能跟你想的不太一样。根据《保险法》第42条,被保险人死亡后,如果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且没有其他受益人,这笔保险金会被认定为被保险人的遗产。而遗产的处理方式,就完全不一样了。

遗产要按《民法典》继承编的规则来分。第一顺序继承人是配偶、子女、父母,同一顺序继承人份额一般应当均等。听起来简单,做起来麻烦。所有继承人得同时到场,或者出具公证委托书,还要准备亲属关系证明、身份证明、确认没有其他继承人的公证材料。我就不说谁了,现实中家庭关系稍微复杂点的,光协调这些材料就能折腾好几个月。更别说只要有一个继承人不配合或者失联,理赔金就卡在保险公司那儿动弹不得。

还没完。保险金一旦被定性为遗产,还要先拿去清偿被保险人生前的合法债务和应缴税款,剩下的才能分到家人手里。要是被保险人生前有债务纠纷,这笔钱可能直接被法院强制执行,到头来家人一分钱拿不到。

这里要特别提一下遗产税的话题。很多文章会拿这个说事,制造焦虑。但实际情况是,截至目前中国大陆尚未正式立法开征遗产税。这是事实,没必要藏着掖着。不过话说回来,指定受益人的意义本来也不在于避遗产税,而在于让保险金走"保险给付"这条路,不进遗产继承程序。少了这步,债务清偿、公证手续那些麻烦事自然就绕过去了。

所以啊,投保增额终身寿险时,千万别在受益人那栏随便填。指定一个明确的对象,哪怕只是配偶或者孩子名字,比"法定"两个字省心得多。想继续看具体怎么操作,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