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天带娃去水上乐园玩了一趟,回来全家人都中暑了。去医院挂水花了小两千,寻思这总算意外吧——结果意外险理赔被拒了。
“突发的、外来的、非本意的、非疾病的”,这是意外险理赔的四大金标准。中暑这件事吧,确实够突发、够意外,但你翻翻条款会发现,保险公司把它归到了“疾病”这一类。
也难怪。医学上对中暑的定义是这样的:在高温闷热环境里,人体的体温调节中枢出故障了,汗排不出来,水和电解质流失太多,最后中枢神经或者心血管功能出问题了——这是正经的急性疾病,不是什么外部机械伤害。疾病这一关过不了,普通综合意外险说“不赔”,人家还真有道理。
但是,事情没这么简单。
我在水滴保处理过不少理赔咨询,有一个点很多人不知道——司法实践中还真有法院判中暑属于意外伤害理赔范围的。条件是这样的:中暑不是因为本身有基础疾病引发的,外界高温这个因素够“外来”够“突发”,而且保险合同里没有白纸黑字把中暑写进免责条款。这种情况下,有些法院会支持理赔。
所以你买的意外险到底赔不赔中暑,真不是一句“赔”或“不赔”能说清楚的,得看你那份合同具体怎么写的。
不过话说回来,普通综合意外险不赔,不代表所有保险都冷眼旁观。有些旅游意外险或者运动意外险,条款里会单独约定“中暑意外伤害保障”,甚至包含急性病住院医疗报销。真要是夏天出门旅游、参加户外活动,提前看看产品有没有这类附加责任,关键时刻真能派上用场。真有需要的话,可以了解一下水滴保保险服务里有哪些相关产品。
中暑算不算意外这道题,答案不是非黑即白的。下次夏天出门前,与其事后扯皮,不如买之前多看两眼条款——特别是“责任免除”和“保险责任”那两节,这两页纸比任何科普文章都管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