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家里小朋友配置重疾险时,很多家长会纠结一个细节:这保单的受益人到底该写谁?

其实这事儿得分开看。重疾险里通常有两种不同的“受益”场景。

一种是孩子如果不幸确诊了合同约定的重疾,这时候赔下来的钱,也就是我们常说的“生存保险金”,这笔钱的受益人默认就是孩子自己。毕竟这钱是用来治病、康复或者弥补家长误工损失的,理应由被保人支配。

另一种情况就比较沉重了,如果保单里附加了身故保障,而孩子不幸身故,这时候赔付的身故保险金就得有另外的接收人。这个“身故受益人”通常是由投保人,也就是给孩子买保险的父母来指定的。

在实际操作中,大多数父母会选择把自己指定为身故受益人。这么选主要有两个考虑:一是理赔手续相对简单,父母作为监护人和投保人,提供相关证明后就能直接领取;二是避免因为没指定受益人而变成“法定继承”,那样可能涉及到更复杂的亲属关系证明和遗产分配流程,对刚经历变故的家庭来说太折腾了。

当然,指定受益人也不是定死不能改。随着孩子长大成年,或者家庭结构发生变化,投保人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去保险公司申请变更的。如果你对这些条款细节拿不准,也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里看看更多关于少儿投保的注意事项,心里有个底,买起来才踏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