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终奖到账,财务那边儿的社保账算对了吗?

每到年底,最让财务人员头疼的除了对账,还有一个问题:年终奖到底要不要算进社保缴费基数里?账务处理倒不难,但申报社保基数那一下,可不能马虎。

先说结论——要计入。

根据《关于规范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有关问题的通知》(劳社险中心函〔2006〕60号),凡是国家统计局有关文件没有明确规定不作为工资收入统计的项目,均应作为社会保险缴费基数。再看国家统计局《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统制字〔1990〕1号):工资总额由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加班加点工资、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六部分组成。奖金这一项,包括生产奖、节约奖、劳动竞赛奖,以及机关事业单位的奖励工资——对,说的就是年终奖。

所以,年终奖根本不是什么“额外红包”,它是工资总额的组成部分,自然要算进社保基数里。

实际操作中,社保缴费基数一般按职工本人上一年度的月平均工资确定。这里的“工资总额”包含年终奖这类一次性收入。简单算一下:月薪8000元的员工,年底拿了24000元年终奖,他的年度工资总额就是8000×12+24000=120000元,月平均工资10000元——这10000元才是申报社保的基数。

账务处理其实不复杂。计提时,借记“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主营业务成本——奖金”,贷记“应付职工薪酬——奖金”;发放时,借记“应付职工薪酬——奖金”,贷记“应交税费——应交个人所得税”和“银行存款”。

不过这里要泼点冷水:国家政策是明确的,但各地在实际操作中可能有点“小动作”——比如年终奖是否需要分摊到每月申报、申报的时间节点要求等等,这些细节最好在申报前直接问下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免得白跑一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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