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听到不少朋友在聊,DRG实施后看病越来越麻烦,尤其是那些需要长期治疗的患者。听起来挺吓人的,到底是怎么回事?

先说说什么是DRG。简单讲,就是医保按病种分组给医院打包付费——某个病种,医保给一个固定额度,医院在这个额度内把病治好,节约的部分算医院盈利,超支了就自己贴。这种方式初衷是控费,避免过度医疗。

问题来了。对于一些慢性病、罕见病患者来说,治疗周期长、用药费用高,医保给的那个额度往往不够用。比如需要长期注射丙球的免疫缺陷病患者,单次住院费用可能远超分组支付标准。医院收治这类病人,明摆着要亏钱,时间一长,积极性就下来了。

所以你听到的“医院不愿意收”“还没治好就让出院”,还真不是空穴来风。控费压力下,部分医疗机构可能出现推诿重症患者、或让患者提前出院的情况,为了控制成本,医生在用药和治疗方案选择上也会更保守。外购药的比例也可能增加。

但这里要敲黑板了——国家医保局早就注意到了这些问题。官方明确规定,医疗机构不得以DRG/DIP支付标准为借口推诿病人,也不得要求未达出院标准的患者提前出院。对高费用病例,还有“特例单议”机制可以申请额外支付。换句话说,违规推诿是被明令禁止的。

至于“费用转嫁给患者”这种说法,官方也辟谣了——DRG改革不改变患者自付部分的计算方式,你该报销多少还是多少,不存在因为DRG就多花钱的问题。

话虽如此,实际就医中遇到糟心事怎么办?建议记住两点:一是了解当地医保的申诉渠道,遇到被拒收或强制出院的情况可以投诉;二是提前给自己留条后路,配置商业医疗险。万一社保覆盖不够用,险能帮你扛一部分自费药和高端治疗的费用,不至于因为费用问题在治疗方案上受委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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