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交着社保,心里偶尔会犯嘀咕:这每个月扣掉的钱,万一我急用或者不想交了,能不能先拿出来救个急?
说实话,这种想法挺正常的。毕竟钱在自己口袋里才踏实。但很遗憾,对于咱们参加的基本养老保险来说,个人账户里的钱不是想取就能取的。
根据《社会保险法》的规定,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这笔钱就像是给未来的自己存的一笔“专款”,记账利率还不低,至少不低于银行定期存款,而且免征利息税。这么设计,其实就是怕大家年轻时大手大脚,老了没保障。
不过,法律也留了几个“口子”,在极个别特殊情况下,是可以申请处理这笔钱的:
一种是参保人出国(境)定居。注意,这里通常指的是丧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或者长期定居海外,不再回国享受养老待遇的情况。如果只是出去旅游或者短期工作,那肯定不行。
另一种是参保人身故。如果很不幸发生了这种情况,个人账户里剩下的余额是可以被继承的,家属可以依法办理手续领取。
还有一种情况比较尴尬,就是到了法定退休年龄,但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这时候如果你不想补缴,也不想转入其他类型的养老保险,可以申请终止养老保险关系,把个人账户里的钱一次性取出来。但这其实挺亏的,因为统筹账户里的钱就拿不回来了,所以一般不建议这么选。
另外,如果发现自己在两地重复参保了,也可以按规定清理其中一个账户,退还重复缴纳的个人部分。
除了这些硬性的规定,平时咱们要是换城市工作,千万别想着“退保取钱”。现在社保转移接续很方便,直接把关系转过去,年限和账户金额都能跟着走,这样以后的养老金才能算得更多。
说到底,养老保险是个长线规划。如果对未来的养老安排拿不准,或者想了解怎么配置更合理,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看看相关的科普内容,心里有个底,做决定时就不容易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