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重疾险,只盯着疾病赔付那一条。你别说,还真有不少人签完合同才拍大腿——原来还有这些保障,怎么早不知道!
先说身故保障吧。这个最容易让人产生错觉:我确诊重疾拿了一笔钱,万一没治好人走了,家属还能再拿一笔身故金?说实话,这想法挺美好的,但现实有点骨感。大多数含身故责任的重疾险,重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是共用保额的——简单说就是二选一,已经赔过重疾,合同基本就终止了,不会再赔身故金。除非你买的是多次赔付型产品,那又是另一套逻辑了。所以别看到“身故保障”四个字就上头,得看清楚合同里到底怎么写的。
全残保障就更得留意了。你可能觉得这跟身故差不多,其实全残的判定标准严着呢。不是断了条胳膊就算的,通常要达到双目永久失明、两上肢腕关节以上缺失这种程度才够格。而且全残保险金一般也是跟重疾保额共用——赔了全残,大概率就不再赔重疾了。当然啦,不同保险公司的条款可能有点细微差别,具体怎么界定还是得以你那份合同为准。
再说说保费豁免。这个倒是实打实的好事。有些产品自带被保险人豁免,有些可以加钱附加投保人豁免。触发条件一般是确诊了合同约定的轻症、中症或重疾,之后的保费就不用再交了,保障依然有效。听到这儿是不是挺心动?但得提醒一句:这里是“免除后续保费”,不是把你之前交的钱退回来,别搞混了。
说了这么多,其实就想表达一个意思:重疾险的附加保障不是摆设,但也不能想当然。投保之前一定要把合同条款翻个清楚,尤其是保障范围、赔付逻辑和责任免除这些部分。觉得条款太绕看不明白的,可以找水滴保的客服详细聊聊,避免稀里糊涂买了又稀里糊涂赔不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