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市面上不少多次赔付的重疾险,都会把“癌症二次赔付”作为一个可选或者自带的责任。我寻思了一下,这确实挺关键的,毕竟在所有的重疾理赔案子里,癌症的占比一直居高不下。
但这笔钱不是你想拿就能拿的。通常来说,第一次确诊癌症并获得赔付后,要想触发第二次癌症赔付,中间得隔上一段时间,也就是我们常说的“间隔期”。这个时间一般是3年。而且,第二次确诊的情况也得符合约定,比如是全新的癌症(新发),或者是原来的癌症又回来了(复发)、跑到了其他器官(转移),甚至是一直没治好还在持续治疗(持续)。
除了癌症内部的多次赔付,如果你第一次得的不是癌症,而是像心梗、脑中风这类其他重疾,之后又不幸得了癌症或者其他重疾,这时候也有个间隔期的说法。这个间隔期通常比癌症的要短,常见的有180天或者1年。
这里有个小坑大家得注意:如果在间隔期内确诊了,保险公司是不赔的。所以买的时候,别光盯着“能赔几次”看,那个数字看着挺美,但要是间隔期长达5年或者更久,实际能用到二次赔付的概率就大大降低了。在其他保障责任都差不多的情况下,间隔期当然是越短越好,这对咱们投保人来说才更实在。
如果你想了解更多关于如何挑选适合自己的重疾险,或者想看看不同产品的具体条款差异,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里翻翻,那里有一些比较实用的筛选思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