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有个朋友,最近聊天时说了一件事:他给自己和老婆各买了两份重疾险,保费交了不少,心里却越来越慌——万一真出了事,这两份保险能同时赔吗?还是说买重了,白扔钱?
这个问题挺实在的,今天就来说清楚。
先搞清楚一个基本概念:重疾险和平时大家熟悉的那种“先看病、后报销”的医疗险,性质完全不同。医疗险是报销型,花多少钱按比例报多少,实际支出不会超过总花费。而重疾险是给付型——符合合同约定条件,保险公司直接按保额一次性把钱打过来,跟你实际花了多少治疗费没关系。
这就好比说,你去餐厅点了一份套餐,结账时发现有两张优惠券,理论上两张都能用。重疾险也是这个逻辑:在两家不同的保险公司各买了一份重疾险,都符合理赔条件,那两家分别赔,各赔各的,不冲突。这就是给付型保险和报销型保险的本质区别。
不过,这里有个关键点——什么是“符合合同约定条件”?很多人以为的重疾险理赔是:确诊了某种病,比如癌症,钱就自动到账。没那么简单。重疾险能不能赔,要看你得的这个病在不在保险合同约定的疾病范围内,而且病情是否达到了合同约定的标准。
举个例子,同一种疾病,“重度”和“轻度”的赔付标准可能完全不同。再比如,某产品要求“实施了约定的心脏外科手术”才能赔,如果你只是确诊了心脏病但没有做手术,可能就不符合条件。而且,不同保险公司的产品,即使都保障同一种疾病,对“达到什么程度才赔”的定义也可能不一样。
所以,买了多份重疾险,每一份都得单独审核,看这份保单约定的疾病范围和你实际得的病对不对得上,看你的情况满不满足给付条件。两份保险可能一份赔、一份不赔,也有可能两份都赔,取决于具体合同条款。
回到开头那个朋友的焦虑。多买几份重疾险,只要所患重疾是各保单载明的、病情符合赔付标准,理论上是可以同时获得多家保险公司的赔偿的。但这背后对疾病定义的细致要求,往往是很多人忽略的。买之前多翻翻条款,特别是对高发重疾的定义描述,心里会踏实很多。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