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想过这样一种情况:辛辛苦苦交了十几年寿险保费,万一出事了,赔偿金倒是拿到了,可家里人为这钱吵得不可开交。
听起来有点夸张?但这还真不是个例。很多人买寿险的时候,眼睛只盯着产品好不好、贵不贵,忽略了受益人这档子事——等到理赔的时候,麻烦就来了。
先说指定受益人。在购买寿险时,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有权指定受益人。这个受益人可以是明确的某个人,也可以是按照某种顺序或比例分配的一组人。灵活是挺灵活的,但有一个前提:如果由投保人来指定受益人,通常需要经过被保险人的同意。
更关键的在后头——变更。寿险合同有效期内,被保险人或投保人有权变更或撤销之前指定的受益人,但变更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保险公司。保险人收到变更通知后,会在保险单上批注。划重点:必须是书面,口头告知、打个招呼、发条消息,这些通通不算数。我就见过有人以为跟业务员说一声就行了,结果闹出纠纷的。
那要是一开始就没指定呢?这种情况,赔偿金会按照法律规定来确定受益人,也就是法定受益人,通常是被保险人的法定继承人。法定继承人的顺序跟遗产分配是一样的,说实话挺死板的,未必能体现投保人的真实意愿。
指定受益人确实更灵活,能按自己的意思来,避免很多家庭矛盾。但我跟你说,关键不在于“指定”本身,而在于“变更”这个动作有没有做到位——书面通知、经被保险人同意、在保险单上批注,一步都不能省。想了解更多基础保险知识,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