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水滴保保险攻略里,经常能看到大家讨论:为什么有的保险说寿险和重疾险是“共用保额”的?这到底是帮咱们省钱了,还是变相降低了保障?
其实,这种设计通常出现在“提前给付型”的重疾险产品中。简单来说,就是把重疾险作为附加险,挂在一个终身寿险或者定期寿险的主险下面。
打个比方,假设你买了一份主险寿险,保额50万;同时附加了一份重疾险,保额也是50万。如果是“共用保额”的设计,当你不幸确诊了合同约定的重疾,保险公司会先把这50万重疾保险金赔给你。这时候,因为保额已经用掉了,那份主险寿险的身故保额也就随之变成了0(或者剩下一点点残值)。也就是说,这辈子这份保单最多就只赔一次50万,要么是因为重疾赔,要么是因为身故赔,不能两头都拿。
那为什么会有这种设计呢?
最直接的原因就是便宜。你想啊,如果我要买两份完全独立的保险,一份50万的寿险,一份50万的重疾险,那我得交两份钱。但在共用保额的模式下,因为保险公司知道它最终最多只承担50万的赔付责任,风险成本降低了,所以收你的保费自然也就比买两个独立产品要低一些。对于预算有限,但又想拥有一份长期保障的朋友来说,这确实是一个降低门槛的办法。
不过,硬币都有两面。省钱的代价就是保障额度的“缩水”。
如果你选择的是重疾和寿险“分开赔付”的独立产品,那么得了重疾赔50万,合同继续有效;以后如果不幸身故,还能再赔50万给家人。而共用保额的产品,赔完重疾,保单基本就结束了。这就好比你是花了一份半的钱,买了一个“二选一”的保障包。
我寻思了一下,这事儿没有绝对的好坏,主要看你怎么权衡。
如果你现在的经济压力比较大,觉得每年掏几千块买独立重疾险有点吃力,那共用保额的产品能让你先用较低的保费把基础保障配上,总比“裸奔”强。但如果你预算充足,希望给家人留下更多的钱,或者担心重疾治疗后身体变差、未来难以再投保寿险,那么分别购买独立的重疾险和寿险,虽然贵点,但保障更扎实,互不干扰。
另外提醒一点,现在市面上很多新的重疾险产品已经是“额外给付”型了,也就是重疾赔付不影响身故保额,或者两者完全独立。大家在挑选的时候,别光看价格,一定要翻开条款看看,它的重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是不是“共享”的,以及理赔后合同是否终止。这些细节,往往决定了你将来能拿到多少真金白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