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有没有听过这种说法——“重疾险确诊即赔,赔完还能再赔身故”?说实话,我第一次听到也心动了。
但冷静下来想想,天底下哪有这么好的事?
拿重疾险来说吧,你以为的保障是:确诊重疾赔一笔钱,万一没治好走了,身故再赔一笔钱。实际上呢?多数产品里,重疾保险金、身故保险金、高残保险金和疾病终末期保险金,这几项核心保障往往是“共享保额”的——说白了就是只赔一次,赔完这项,另外几项就自动终止了。
这就好比你买了一个多功能工具箱,商家宣传时说能锯、能刨、能钉,其实每次只能用一种功能,用了锯,刨子和钉锤就收起来了。重疾险的道理类似。
所以问题来了:已经理赔过重疾,身故后还能拿到赔偿吗?大概率不能。除非你买的是专门把身故责任拆出来、做成独立条款的产品,但这时候保费通常也会贵不少。
保险这东西,条款写什么就是什么。购买前一定要跟规划师把“保什么、不保什么、怎么赔”问清楚,特别是这种责任叠加的问题。信息可能会有更新,以最终合同条款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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