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几天一朋友跟我吐槽,说想给自己刚满16岁的表弟买份保险当生日礼物,结果被保险公司拒了。“才差两岁,怎么就不行了?”他挺郁闷的。
其实啊,不是保险公司故意刁难。法律给投保人划了硬杠杠——得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啥意思?你得能独立理解自己在签什么、清楚这个决定会带来什么后果。说白了,这是为了保护被保险人的利益,也是为了防止一些不该发生的风险。
那到底谁行?《民法典》说得很明确:年满18周岁的成年人,属于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直接投保;还有一种特殊情况——16周岁以上、不满18周岁,但靠自己的劳动收入就能养活自己的“准大人”,法律也视其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所以,单纯看年龄,16岁是一个分界线。16岁以下的朋友想买保险,对不起,暂时还不具备这个资格。这里可能会有朋友问:可是未成年人也有生病的风险啊?没错,所以实际操作中往往是父母或监护人来担任投保人,由他们为孩子配置保障。
投保人资格这道门槛,不是随便设的。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