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实话,身边不少朋友一看到健康告知那几页纸就发怵——这也不能说,那也不敢填,侥幸心理悄悄冒头:有乙肝,不说行不行?
先泼盆冷水:不行。《保险法》第十六条写得明明白白,投保人应当如实告知。这是法定义务,不是可选项。
那隐瞒了会怎样?
分两种情况。故意的,就是明知道自己有乙肝还故意不填,那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真出了事,一分钱不赔,保费也不退。你想想,交了几年钱,真要用的时候发现合同早没了,这亏吃得起吗?
重大过失的,比如真忘了、不知道自己有,这后果稍微轻一点——也是解除合同、拒绝赔付,但保费会退给你。不过“重大过失”这个界定挺主观的,谁来认定?怎么证明?真到那个时候扯皮,耗时耗力。
有人可能嘀咕:我买了不说,保险公司查得到吗?
查不查得到另说。乙肝属于健康告知里的常见询问项,保险公司有权要求你提供医疗记录、调体检报告,甚至指定体检。别以为能瞒得住。核保结论因产品而异,有的可能加费承保,有的除外责任,有的直接拒保——但不管哪种,前提都是你得先说实话。
说白了,投保这事儿,诚实是最好的策略。有乙肝就去如实告知,具体能不能保、以什么条件保,让保险公司的核保规则说了算。与其赌一个不确定的未来,不如先把选择权握在自己手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