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看到“身故保险金”四个字,觉得自己买的就是一份涵盖意外风险的全面保障。结果出险时才发现,赔到手的钱和当初想的不太一样——问题往往就出在没搞清楚主险和附加险的区别。
拿平安鑫祥两全保险(分红型)来说,主险合同白纸黑字写明的核心责任就两件事:身故保险金和满期生存保险金。至于意外伤残按等级比例赔、意外身故额外赔这些,听起来很美好,但它们大概率不在主险里,得另外加钱买附加意外险才行。
先说主险的身故赔付规则,这个数字是确定的:被保险人18周岁保单周年日之前身故,保险公司把已交的保费退回来,再按约定利率计算增值;满了18周岁(含当日)之后身故,直接按主险合同基本保额的3倍给付。差距有多大,你品品。
再说个容易被忽略的:要是保险期满时人还好好活着,保险公司会按基本保额的2倍给付满期生存保险金,然后合同终止。这笔钱你可以理解成“平安无事就当积累一笔资金了”,但具体要不要有这个积累功能,还得结合自己的保障需求来判断。
所以关键来了——如果你冲着意外保障去买这款产品,一定要在签合同前确认清楚:到底有没有同时投保意外伤害附加险?附加险的伤残等级对应比例是多少?这些细节主险合同里是不会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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