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着医保卡去取药,结果被告知有一部分得自己掏腰包——这种事估计不少人遇到过。明明医保卡里还有钱,怎么就不给报销了呢?
问题出在药品分类上。医保不是什么都报的,它有一个专门的药品目录,卡住了报销的范围。目录里的药又分两种:甲类和乙类。不在目录里的,就是大家常说的“丙类药”或自费药。
甲类药,指的是临床治疗必需、使用广泛、疗效确切、价格或费用比较低的药品。听起来好像很普通,但这类药有个关键好处——不设先行自付比例,费用全额纳入报销基数,然后按规定比例报销。简单说就是,进了这道门的药,至少在起跑线上是一视同仁的。
乙类药就不太一样了。这类药可供临床选择使用,疗效也不错,但价格或费用比甲类略高。用这类药的时候,参保人需要先自己掏一部分钱,剩下的再纳入报销范围,按规定比例报销。先自付的那个比例,不同地区、不同药品会有差异,具体得看当地政策,这里没法给你一个全国统一的数字。
至于丙类药,那就彻底跟医保没关系了。不在目录范围内,医保基金一分钱都不出,费用全部由个人承担。
所以下次去医院取药,如果发现有些药需要自费,先别急着怀疑人生。翻看一下药品包装或者缴费清单,确认一下它属于哪一类,心里就有数了。如果想系统了解医保报销的规则,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