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都有个误区,觉得医疗险赔了医药费,那个所谓的“重疾津贴”或者“一次性给付”是不是就不给了?其实完全不是这么回事。
咱们得先搞清楚这两笔钱的性质。住院医疗报销,它走的是“补偿原则”,简单说就是你花了多少,保险公司按比例给你报多少,而且不能超过你实际花的钱。这部分钱是用来填平你看病掏出去的窟窿的。
但重疾津贴不一样,它是“定额给付”。什么意思呢?就是合同里白纸黑字写好了,只要确诊了约定的疾病,比如癌症,不管你这病治没治、花了多少钱,保险公司都得按约定把这笔钱打给你。这钱到了你手里,你想怎么花就怎么花,拿去交房贷、买营养品或者请护工都行,保险公司管不着。
我看过一个挺典型的例子。一位父亲不幸确诊食管癌,之前还做过胰腺手术。他前后住了7次院,光是在华西医院就去了5次,总医疗费大概15万。医保先给报了一半,剩下的自付部分,百万医疗险接着给报了。
重点来了,除了这些报销款,因为条款里明确写了“确诊癌症”可以额外给付1万元重疾津贴,所以保险公司又单独赔了这1万块。最后算下来,报销的钱加上这1万津贴,总共赔了8万多。
你看,这就是两个独立的理赔动作。一个是看你发票报销,一个是看你诊断书给钱。所以在挑产品的时候,别光盯着报销额度看,这种附带重疾津贴或者特定疾病额外给付责任的医疗险,在关键时刻能多提供一笔灵活的现金流,还是挺实用的。如果你对这些条款细节拿捏不准,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里多翻翻相关的科普,心里更有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