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朋友前阵子骑电动车摔了,锁骨骨折,住了半个月院。出院结算的时候他才发现——医保给报了一部分,但远远不是全报。更让他意外的是,出院后休养那三个月,没法上班,收入断了,这块医保压根不管。
其实很多人有类似的误解:觉得有医保就够了,意外险是多余的。真相是,城乡居民医保(就是以前的新农合和城镇居民医保合并后的那个)确实对意外伤害有保障,但这个保障有几个很具体的限制——
医保只管“医疗费用”。意外导致的身故、伤残,对不起,不在保障范围内。
另外,即便医疗费用,也得看情况。有第三方责任人的意外——比如被车撞了、被人打了——那责任人的赔偿是第一位的,医保不垫这个底。只有没人负责、或者责任人实在赔不起的情况下,医保才会按规定比例报销。
还有一点,有起付线、封顶线,还有药品目录限制。不是花多少报多少。
商业意外险的价值恰恰就在这里补位:意外身故或伤残是一次性给付的,这笔钱不问用途;意外医疗费用报销通常不限社保目录,进口器材、自费药也能覆盖;而且理赔不依赖第三方责任认定,哪怕有责任人先行赔付了,意外险该赔的照样赔。
所以问题从来不是“二选一”,而是两者怎么组合。如果你想把意外风险带来的财务冲击降到最低,意外险是医保非常必要的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