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个朋友跟我吐槽,说他买了一份重疾险,业务员推荐加了身故保障,一年多交不少钱。当时听介绍挺全面的——得大病赔钱,人不在了也赔钱,感觉怎么都不亏。

但我问他:那要是先得了大病拿到赔付,之后人不在了,还能再赔一次吗?

他愣了一下。

这就是带身故重疾险最容易被忽略的点:很多产品里,重疾和身故是共用保额的。啥意思呢?打个比方,你买的是50万保额,先确诊重疾赔了50万,合同就结束了,身故不会再赔一分钱。反过来也一样,有些产品先赔身故,重疾责任也就没了。

这不是个别现象,市面上多数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都是这么设计的。当然也存在不共用保额、分别赔付的产品,但保费通常会再高一截。

所以问题来了:你多交的这份钱,到底买的是什么?

表面上看是“双重保障”,实际上更像是“二者取其一的保障”。如果你特别在意“人走了给家里留笔钱”这个功能,那附加身故责任确实能满足这个需求。但如果你已经买了定期寿险,或者家庭经济责任没那么重了,这笔钱可能就白花了。

保费方面,附加身故责任后确实会比纯重疾险贵一些,具体涨多少因产品而异。投保前最好算算这笔账在自己可承受范围内吗,别让保费成了新的经济负担。

说到底,附加不附加没有标准答案,关键看你的家庭情况、财务结构和风险偏好。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