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家人买保险这事儿,有时候真的挺让人头疼的。你像那种百万医疗险,线上投保点几下就完事了,可健康告知那几页纸,到底该问谁填呢?
现行的《保险法》第16条白纸黑字,只规定了投保人得如实告知。可问题是,很多家庭买保险的情形是这样的:妻子给丈夫买保险、子女给父母买保险,投保人是妻子或子女,但真正得病要理赔的却是丈夫或父母。这健康告知谁来填?投保人填的时候只能靠“问”——问对方身体怎么样、有没有住过院、体检有没有问题。
2026年9月,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公布的《保险法》修订草案征求意见稿第十七条,瞄着这个问题改了:以后如实告知义务不再只绑在投保人身上,被保险人本人也得如实说。这里有个关键点——目前这还只是征求意见稿,没有正式生效,但立法趋势已经相当明朗了。
那要是被保险人不说实话呢?
如果是故意隐瞒——比如丈夫前年体检发现肺结节,自己觉得小毛病一桩,妻子投保时问起来就说“没事儿”。这种明知身体有问题还选择不说,在法律上叫“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真出了事,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不赔保险金,而且保费也不退。听着挺狠的,但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
但如果是重大过失呢?比如被保险人确实不知道自己有问题,或者知道但压根没想到这事跟买保险有关系。这种情况下保险公司同样可以解除合同、不赔保险金,不过保费得退还。这跟故意隐瞒比起来,差别还是明显的。
所以你看,同样是“没告知”,一个退费一个不退费,关键看主观上是不是故意的。说实话,这事儿给我们的启示挺实在的:买保险不是填表格那么简单,尤其是给家人买的时候,一定要本人确认健康状况,别怕麻烦。你问一句可能花不了两分钟,但真到理赔的时候,这就是保险公司审核的关键依据。
真有什么异常情况,如实告知比事后打官司省心多了。投保前如果拿不准某些指标算不算“大事儿”,可以咨询专业人士,或者直接联系水滴保保险服务了解核保规则。法律在变,但保险的基本逻辑没变——如实告知是对自己的保护,隐瞒迟早是隐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