孩子生一场大病,家长要面对的不仅是治疗费,还有误工损失、异地就医开销、康复期营养费这些隐形支出。少儿重疾险存在的意义,就是让孩子确诊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时,家庭能拿到一笔保险金,不至于在孩子最需要照顾的时候,还要为钱发愁。

问题来了:预算有限的情况下,要不要把身故责任加上?

这里有个硬背景很多人不知道——国家对未成年人身故保险金有明确限额。不满10周岁最多赔20万,已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最多赔50万。而且市面上多数少儿重疾险,18岁前身故通常赔的是已交保费或现金价值较大者,不是按合同写的保额来。

换句话说,你每年多交不少钱附加“身故赔保额”,结果孩子万一真在未成年阶段出事,赔的钱跟没加这个责任差不多。那这额外多交的保费,花哪儿去了?

所以我们水滴保的建议是:与其把预算砸在身故责任上,不如把省下来的钱直接怼进重疾保额。从50万做到100万,万一孩子真生大病,这多出来的50万才是能真金白银解决问题的钱。或者把这笔钱用来加上癌症二次赔付、少儿特定疾病额外赔这些实用责任,保障反而更扎实。

孩子成年以后,经济责任不一样了,到时候再单独配一份定期寿险也不迟。保险本来就是动态配置的,没必要在孩子阶段就把所有功能都塞进一张保单里。

想继续看基础投保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