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总有人问我:“既然不用填健康告知,那我以前得的病是不是都能像新发病一样报销了?”
这事儿还真不能想得太美。
我寻思了一下,这种“免健告”的设计初衷,是为了让那些因为身体小毛病被常规医疗险拒之门外的人,也能有个兜底的保障。但它不是慈善机构,保险公司也不是做亏本买卖的,所以在合同里对“既往症”分得很细。
咱们拿市面上一些典型的长期医疗险来说,它们通常会把既往症分成两类:一类是普通的,比如高血压、糖尿病、常见的结节;另一类则是比较严重的,像恶性肿瘤、肝硬化、尿毒症或者某些罕见病。
对于第一类普通既往症,只要投保时没达到合同约定的严重程度,后续如果因为这些病住院,通常是按照正常的医疗费用报销流程走,该报多少报多少(当然,得在合同责任范围内,扣除免赔额后按比例赔)。
但第二类严重既往症就不一样了。很多产品会约定,如果你投保前就已经确诊了这些大病,那么在投保满一年后,虽然也能报销,但会有一个很低的累计赔付上限,比如几千块钱。这其实就是个象征性的关怀,指望它解决大病的医疗费是不现实的。
所以,看这类产品时,别光盯着“免健告”这三个字乐呵。你得翻到条款里看看它对“重大既往症”是怎么定义的,以及满一年后的赔付限额是多少。这才是决定你将来能拿到多少钱的关键。
另外,投保后新发的疾病,不管是大病还是小病,只要过了等待期,都是按正常保障走的。这一点大家倒是可以放心。
如果你对具体的疾病核保结果拿不准,或者想看看自己这种情况适合哪类产品,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里找找相关的科普,或者直接上水滴保官网首页筛选一下支持带病投保的产品,心里更有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