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重疾险的时候,想的是“万一出事能赔”,但真到理赔那一刻,才发现还有一层问题——赔完重疾,轻症和中症还算数吗?
说实话,这个问题挺多人问的,而且答案往往和大家的直觉不太一样。
先说单次赔付的重疾险。这种产品一旦重疾出险,合同直接就终止了,所有保障责任——包括轻症、中症——全都跟着没了。道理很简单,合同都没了,保障自然也就结束了,没什么好商量的。
那如果是多次赔付的产品呢?好多人觉得,反正能赔好几次,那轻症、中症肯定也还在吧?这就容易想当然了。
实际上,多次赔付只是说合同不会因为一次重疾就结束,还能继续保障其他重疾病种。但轻症和中症这一块,多数产品的条款里会单独写明:重疾赔付之后,这部分责任也跟着终止了。就是说,多次赔付和轻症、中症还能不能赔,其实是两码事。
当然,市场上也确实存在少数产品,条款里约定重疾赔付后轻症、中症保障仍然有效。但具体到某款产品是什么情况,那就得一个字一个字去看合同了——别光听销售人员怎么说,自己看条款最靠谱。
所以关键就一句话:能不能赔轻症和中症,看的是合同条款怎么写,而不是产品是单次还是多次赔付。投保前翻一翻保险条款里“保险责任终止”那一段,比什么都管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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