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入职时可能都听过HR说“试用期不交社保”或者“给你发补贴你自己交”,听着好像挺人性化,实际上这坑可不小。
咱们得先明确一点: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单位就必须给你交社保。这不是商量着来的,是《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写死的硬性规定。不管公司大小,也不管你是正式工还是合同工,这笔钱省不得。
要是公司真没给交,你也不是只能干瞪眼。法律给了你几把“武器”。
你可以直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以“未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这时候走人,不是你违约,是公司违法在先。而且,根据第四十六条,这种情况下公司还得给你支付经济补偿金。算账的时候要注意,每满一年赔一个月工资,不满半年的赔半个月,这可是实打实的真金白银。
当然,如果你还想在这家公司待下去,或者不想闹得太僵,还有别的招。直接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让他们介入调查责令整改;如果双方扯皮扯不清楚,那就去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这些途径都是合法的,不用怕麻烦。
这里有个特别常见的误区,就是公司让你签“自愿放弃社保承诺书”。我寻思了一下,这种协议在法律面前基本就是张废纸。因为缴纳社保是法定义务,个人和单位都不能通过私下约定来免除。所以,别为了那点所谓的“到手工资”多几百块就签字,真出了事,吃亏的还是自己。
社保这东西,平时看着不起眼,真等到看病、买房或者退休的时候,你就知道它有多重要了。如果公司对这块含糊其辞,建议多留个心眼。想了解更详细的保险配置逻辑,可以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虽然商业保险不能替代社保,但能帮你把保障网织得更密一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