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见过太多家庭在买重疾险的时候卡在一个问题上——要不要加上身故责任。说实话,这没有标准答案,但有一个残酷的现实你得先知道。
很多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重疾和身故是共用保额的。什么意思呢?就是假如你买了50万保额,万一先确诊重疾赔了50万,那这张保单就结束了,身故不会再赔一分钱。反过来也一样。先拿钱还是先走人,保险公司只负责其中一项。我就纳闷了——这不是变相让投保人在"得病拿钱"和"留钱给家人"之间做选择题吗?
而且这类产品保费确实不便宜。同样是50万保额,含身故的比纯消费型的贵出一截。预算本来就不宽裕的家庭,每个月多掏几百块,一年下来也是不小的数字。关键是,钱花出去了,保障反而可能是"跛脚"的——重疾和身故只能二选一,其实哪头都没顾好。
那有没有别的思路?有。就是把这两个需求拆开处理。不带身故责任的纯重疾险,负责解决生病时的医疗费用和收入损失问题;单独买一份定期寿险,负责覆盖家庭经济支柱责任最重那几年的身故风险。这样做的好处是,在同样的预算下,两边的保额都可能更高,而且责任更纯粹——每个险种干自己该干的事。
当然,选产品没有绝对的对错,最终还是要结合你的年龄、家庭结构、收入情况来算一笔账。想看看具体的配置思路,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