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重疾险的时候会顺手勾选“含身故保障”,想着万一用不上也能给家里留笔钱。想法挺好,但等你真的研究透条款就会发现——这里头有个坑,或者说,一个需要提前搞清楚的规则。

含身故的重疾险,重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通常只赔其中一个。

什么意思呢?就是你确诊了重疾,拿到理赔款之后,这份合同的重疾责任履行完毕,身故保障也跟着没了。反过来,如果还没来得及确诊重疾人就走了,那就按身故来赔,但重疾责任自然也用不上了。

这不是水滴保故意设计的套路。这种“提前给付型”的产品设计在业内相当常见,某种意义上说是把两份保障打包成了一份的价格。问题在于,买的时候如果不问清楚,合同里也没特意标红,很多人压根没意识到自己买的是“二选一”而不是“二者兼得”。

所以,看到这里的朋友,如果你是冲着“双重保障”去的,下单前一定把条款翻到“保险责任”这一章,找找有没有“给付其中一项后,本合同效力终止”这样的表述。有的话,就别指望出事时既能拿重疾赔又能拿身故赔了。

另外提醒一下,保险产品的条款不是一成不变的。监管要求调整或者保险公司策略变动,都可能影响保障内容。投保时看到的版本,和你理赔时适用的版本,细节上可能存在差异。最靠谱的办法还是投保前自己把电子合同看一遍,或者直接打保险公司客服问清楚。

想了解更多重疾险选购逻辑,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