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些公司会跟员工商量:“反正工资里扣完社保也没剩多少,要不我把该交的部分直接发给你,社保就不交了?”听起来好像挺划算的——到手的钱确实多了。但这事,真没商量余地。

社保,交是义务,没得选

社会保险这事儿,法律写得明明白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要求,只要单位和职工建立了劳动关系,社保就必须交。这是强制性的,不是什么公司福利可以讨价还价。有人说我不要养老、不要医疗——不好意思,这权利你可以说不要,但用人单位没有选择不交的权利。一旦被查出来,处罚的是单位,但损失的可不只是那点补贴。

有人可能会想:我换个角度,单位把本该交社保的钱直接发给我,不香吗?说实话,这钱是多了,但风险全在自己身上。生病了没有医保报销、工伤了没有工伤认定、失业了没有失业金……这些原本有保障的东西,全得自己扛。到时候后悔,可就晚了。

公积金呢?

住房公积金的情况稍微复杂一点。各地在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时的力度不太一样,有的城市管得严,有的城市相对松一些。但要注意——这不代表可以不交。条例里写得清楚:单位不办理缴存登记或者不为职工设立账户的,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会责令限期办理;逾期不办?罚款1万到5万。真的逾期不缴存的,还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这可不是说着玩的。

说到底,社保是底线,公积金是保障,两样都是法定的“份内事”。遇到那种拍胸脯说“给你多发钱、社保免了”的,听着心动之前先冷静一下——这钱拿得稳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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