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重疾险的时候,业务员拍胸脯说“重疾能赔好几次”,结果理赔时傻眼了——同一病因引起的两种大病,居然只给一份钱。这不是保险公司耍赖,而是合同里那个容易被忽略的“三同条款”在作祟。

所谓三同,就是同一疾病原因、同次医疗行为、同次意外事故。传统重疾险合同里,这一项等于给多次赔付上了把锁。比如确诊肝癌后需要肝移植,在有三同限制的产品里,肝移植可能被认定与肝癌“同一疾病原因”,第二次重疾就赔不了。

妈咪保贝爱常在(包括A款、B款)经过产品迭代后,在重疾多次给付责任上取消了三同限制。这意味着因为同一个病因导致的不同种类重大疾病,只要满足间隔期要求,理论上都能拿到赔付。对用户来说,这个变化还是挺实在的。

但问题来了——是不是所有责任都这么宽松?说实话,中症、轻症的部分条款细节,不同版本之间可能存在差异。行业里中轻症有三同限制的产品并不少见,妈咪保贝爱常在的部分版本或责任组合中,这类限制可能依然存在。至于具体到你的保单是哪种情况,还真得翻开合同看看“保险金给付”和“责任免除”那几页。

我的建议是,别光听人说“好赔”,自己动手翻一遍条款最靠谱。想系统了解重疾险的选购思路,可以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