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重疾险的时候会顺手勾上“身故责任”,心想万一用不上重疾,最后走了还能给家里留一笔钱。想法挺好,但这里有个坑得提前说明白。

含身故的重疾险,并不是说生病赔一笔、去世了再赔一笔。大多数产品的设计是:重疾保险金和身故保险金共享同一个保额,赔了其中一项,合同就终止了,另一项不会再赔。你买50万保额,得了重疾赔50万,身故就没得赔了;反过来也是一样的道理。

所以别被“身故也能赔”这句话给带偏了,它不是额外多给一份,是从同一个池子里拿钱。那有人要问了,为什么还要加身故责任呢?因为重疾不一定来,但人终有一死——不带身故版本的重疾险,如果没有发生重疾就自然身故,那这笔钱就打水漂了。含身故的版本至少保证,这辈子不管怎样都能拿到一笔钱留给家人。

说到留给家人,就涉及到一个很实际的问题:这笔钱给谁?按《保险法》规定,你可以指定受益人,比如配偶、子女、父母都行。如果没有指定,身故保险金就会作为遗产走法定继承程序。这里有个小细节很多人不知道——如果走法定继承,后续可能会涉及遗产税和债务清偿问题,实际到家人手里的可能打折扣。所以投保时顺手把受益人写清楚,其实是给自己和家人省麻烦。

最后还是要提醒一句,重疾险产品形态很多,条款细节差异大,以上说的是市面上比较主流的单次赔付型产品的共性特征。具体到某款产品,重疾和身故是不是真的共享保额、有没有其他特别约定,一定要翻合同或者问清楚。水滴保保险服务页面有常见产品的条款示例,投保前建议先对比看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