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看重疾险,除了关心保哪些病,也盯着身故或者全残这一项。毕竟人这一辈子,生老病死都是大事,想着要是没得大病,最后这笔钱也能留给家里人,心里踏实点。

市面上带身故责任的重疾险,赔付规则大多是分年龄段的。如果被保险人还没满18周岁就不幸身故或全残,保险公司通常是把已交的保费退回来。这主要是为了防止未成年人投保的道德风险,也是行业内的常规操作。

要是已经成年了,发生身故或全残,那就直接赔付基本保额的100%。听起来挺不错,对吧?但这里有个特别关键的点,咱们得拎清楚:重疾保险金和身故或全残保险金,大多数情况下是不能兼得的。

什么意思呢?就是这份合同里,这两项责任共用一个保额池子。如果你先得了合同约定的重大疾病,保险公司赔了一笔重疾金,那这份合同的主险责任通常就结束了,后面的身故保障也就随之终止。反过来,如果先发生了身故,那重疾保障也没了。所以别指望生了大病赔一次,走了再赔一次,除非你买的是那种非常特殊的、额外给付身故责任的产品,或者分开买了寿险和重疾险。

另外,这类产品通常还提供一些可选的附加责任,用来加强保障力度。比如在特定年龄之前,如果得了轻症、中症或者重症,可能会有额外的给付比例;还有针对重度恶性肿瘤或者重度心脑血管疾病的多次给付选项。这些附加项能让保障更全面,尤其是现在癌症和心脑疾病高发,多次赔付的意义还是挺大的。

不过选的时候也得琢磨琢磨,附加责任多了,保费自然水涨船高。咱们得根据自己的预算和家族病史来定。如果预算有限,先把基础保额做足可能更实在;要是想追求极致保障,再加上这些多次赔付的选项也不迟。具体怎么搭,还是得看个人情况,也可以去水滴保保险攻略里多对比几种方案,看看哪种更适合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