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保险时容易忽略“受益人”这一栏,或者随手填个“法定”,结果真到理赔时才发现事情没那么简单。到底谁才是第一受益人?这事儿其实得拆开看。

如果被保险人还健在,比如医疗险报销或者重疾险还没达到给付条件,那这笔钱或者说这个权益,本质上还是属于被保险人自己的。这时候谈“身故受益人”还有点早。

重点在于被保险人身故后,这笔身故保险金给谁。这里分两种情况,差别挺大的。

一种是合同里明确写了名字。比如你指定了配偶或者孩子作为受益人,并且写明了比例。那保险公司就会直接把钱打给这些人。这种方式最干脆,钱不属于遗产,不用去公证处跑继承权公证,也能避免一些家庭内部的扯皮。想了解怎么配置更稳妥,可以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里的相关介绍。

另一种就是没指定,或者指定的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身故且没改过。这时候,保险金就会被当作被保险人的遗产来处理。既然是遗产,那就得按《民法典》规定的法定继承顺序来分。

第一顺序是配偶、子女和父母。只要这三类人里还有一个在,第二顺序的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就分不到钱。只有当第一顺序的人都不在了,才会轮到第二顺序。

这里有个坑大家要注意:一旦变成遗产,就可能涉及到被保险人生前的债务清偿问题,而且领取手续相对繁琐,需要所有继承人到场或者提供公证文书。所以,如果家庭关系比较复杂,或者希望钱能精准给到想给的人,最好在投保时就明确指定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