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保险时容易把被保险人和受益人搞混,觉得反正最后都是家里人选一个填上去就行。其实这俩角色在保险合同里的地位差得挺远,弄不清楚有时候还挺麻烦。
咱们先说被保险人。简单讲,被保险人就是那个“被保着”的人,他的身体、寿命或者健康是这份合同的标的。因为风险是落在他身上的,所以他在合同里话语权很大。除了出险后能申请理赔金(如果他是生存受益人的话),他还有一个特别重要的权利:指定或者变更受益人。
你想啊,如果给老爸买份寿险,受益人写的是前妻,后来爸妈复婚了或者关系缓和了,这时候谁有权改受益人?是被保险人自己,也就是老爸。只要他书面同意并通知保险公司,这事儿就能办。投保人虽然交钱,但在指定身故受益人这事上,通常也得经过被保险人点头才行。
还有个更硬核的权利。法律规定,如果是那种“人没了才赔钱”的保险(以死亡为给付保险金条件的合同),必须得经过被保险人书面同意,并且认可保额,合同才有效。这是为了防止道德风险,毕竟谁也不想自己莫名其妙成了别人的“提款机”。要是被保险人没签字或者不同意,这合同直接无效,交了保费可能还得退回来。
那受益人是干嘛的呢?受益人其实就是等着领钱的人。在人身保险里,受益人分为生存受益人和身故受益人。大多数情况下,医疗、重疾这些赔给被保险人的钱,被保险人自己就是生存受益人。而身故受益人,才是我们通常理解的那个“受益人”。
受益人的权利很纯粹,就是当合同约定的事故发生了(比如身故),去找保险公司要钱。除此之外,保单的其他事儿跟他关系不大。他不能随便改受益人名单,也不能决定合同是不是继续有效。而且,受益人领到的这笔钱,通常不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处理,这意味着它不用先去还被保险人生前的债,也不用走复杂的遗产继承公证流程,直接打给受益人,这点其实挺关键的。
当然也有例外。如果受益人比被保险人先走了,或者受益人故意杀害被保险人导致丧失受益权,又或者是没指定受益人,那这笔钱就得按遗产处理,这时候就要用来清偿债务或者由法定继承人分了。
所以你看,被保险人是核心,掌握着保单的“生杀大权”和受益人的“任免权”;受益人则是最终的“收款人”。我们在水滴保官网首页配置保险时,一定要跟家人沟通好这两个角色的安排,尤其是身故受益人的指定,别等到真出事了才发现名字写错了或者人已经不在了,那就尴尬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