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保险时心里都打鼓:这病以前得过,要不要说?说了会不会被拒保?不说是不是就能蒙混过关?
这种纠结太常见了。但咱们得把账算清楚。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订立合同时,保险人询问的情况,投保人必须如实告知。这不是建议,是法律义务。如果故意隐瞒或者因为重大过失没说实话,而且这事儿足以影响保险公司决定承不承保、或者收多少保费,那保险公司是有权解除合同的。
一旦出险申请理赔,保险公司会调取病历、进行核实。如果发现投保时存在故意隐瞒,不仅这笔钱赔不了,合同也会被解除,甚至可能连保费都不退。如果是重大过失,虽然可能会退保费,但理赔照样没戏。
有人听说过“两年不可抗辩条款”,觉得熬过两年就稳了。其实这是个误区。这个条款主要是限制保险公司解除合同的权利,但并不等于保险公司必须赔付。如果涉及欺诈或故意隐瞒,即便过了两年,理赔时依然可能产生巨大的争议,甚至被拒赔。为了省那点麻烦,丢掉几十万的保障额度,真不值当。
所以,在配置各类百万医疗险时,最稳妥的办法就是对着健康告知问卷,一条一条仔细看。问到了就说,没问到的不用多说。如果有些情况拿不准,比如体检报告上有个小结节,不知道算不算“异常”,可以走智能核保或者人工核保,让保险公司给出一个明确的结论。
我们水滴保一直强调,保险是建立在诚信基础上的契约。水滴保保险攻略里也有很多关于如何正确填写健康告知的干货,大家可以参考一下。别为了图一时省事,给未来的理赔埋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