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家长给孩子买保险时,第一反应是“保额越高越好”,但实际上,这里藏着一个很容易被忽略的隐形天花板。
监管机构早就注意到了道德风险——有人可能利用未成年人投保来骗保。所以,针对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未成年人的身故保额有明确上限:不满10周岁的孩子,所有保险公司承保的累计身故保额不能超过20万元;满10周岁但未满18周岁的,累计上限是50万元。
这里有几个关键词得画个重点:一是“累计”,意思是孩子在所有保险公司买的带身故责任的保险,加起来的总额不能超过这个数,不是说每张保单各有20万或50万的额度;二是“以死亡为给付条件”,换句话说,重疾险里疾病给付的那部分保额,并不受这个20万、50万的限制——给孩子买重疾险,该买多少保额还是可以根据需求来定。
所以,当你在给孩子挑选产品时,如果看到某款产品既保重疾又带身故责任,就需要把身故保额这一项单独拎出来掂量掂量,别稀里糊涂地累计超了限额,到时候万一出险理赔,保险公司也只能按上限来给付,多买的部分等于是白花钱。
话说回来,给孩子买保险之前,父母自己的保障有没有配齐?这才是更该先想清楚的问题。父母是孩子的经济支柱和风险屏障,万一大人出了什么状况,孩子的保费可能都交不上,还谈什么保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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