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觉得试用期就是个“考察期”,社保能不能缓一缓再交?或者干脆自己找个地方“挂靠”一下?
这种想法其实挺危险的。从法律层面讲,只要建立了劳动关系,哪怕是在试用期,单位也有义务在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你办理社保登记并缴费。这不是单位想不想的问题,是法定义务。所以,如果单位以“试用期”为由拒绝缴纳,那是不合规的。
至于网上那些“淘宝搜社保代缴”、“找单位挂靠”的建议,我劝你慎重。现在监管越来越严,虚构劳动关系进行社保代缴已经被明确界定为违规行为,甚至涉嫌骗保。一旦查出,不仅社保待遇可能领不到,还可能面临罚款或信用受损的风险。为了几个月的过渡期去冒这个险,实在划不来。
如果你确实是本地户口,且目前处于待业或过渡状态,最稳妥的办法是以“灵活就业人员”的身份去当地社保中心或人才市场申请自费缴纳。通常可以单独缴纳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虽然费用得自己全额承担,但胜在合法合规,记录也是连续的。
具体能交哪些险种、缴费基数怎么定,各地政策会有些差异。你可以带上身份证去户籍所在地的社保经办机构问问,或者通过水滴保保险攻略了解一下基础的社保常识,心里有个底,再去办理会更顺畅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