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买保险时会顺手勾选“投保人豁免”,给主险再加一层保障。但真到用的时候,才发现里面的门道比想象的要复杂。

就拿招商仁和附加投保人豁免保险费重大疾病保险B款(互联网)来说吧。等待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伤害以外的原因不幸身故,保险公司通常会这么做:无息退还本附加合同实际已交纳的保险费,然后合同终止。注意,这里说的是“退费并终止”,不是“豁免后续保费”。

听起来有点绕?换句话说——等待期内出事,你拿回的是自己之前交的钱,合同也跟着没了。等待期后出事,才轮得到“豁免后续保费”这个福利。两者处理逻辑完全不一样。

所以问题来了:既然等待期内出事只能退费,那这个投保人豁免险还有必要买吗?这就见仁见智了。它本身的功能定位是防止投保人出事导致后续保费断缴从而让保单失效,等待期内出事本来就不在它的“射程范围”内。行业里这类产品的等待期设计,大多是这个逻辑。

当然,各家保险公司的条款细节可能存在差异,招商仁和这款产品的具体约定,建议直接翻一翻你手里那份保险合同,或者拨打招商局仁和人寿的官方客服问清楚。

想了解更多保险条款的实际解读方式,可以参考水滴保保险攻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