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多人担心,买保险时查出了肺结节,后来不幸癌变了,保险公司会不会拿“既往症”当理由拒赔?
这事儿其实没那么复杂,核心就一点:你买保险的时候,有没有老老实实告诉保险公司你有这个结节。
咱们先说个概念,啥叫“既往症”?简单理解,就是你在保险合同生效之前,就已经知道或者应该知道的毛病。如果投保前这病就在那儿摆着,你没说,那确实容易扯皮。但如果你说了,保险公司也审核通过了,那这就不是“隐瞒的既往症”,而是“已知并承保的风险”。
所以,如果你在投保时已经按要求做了健康告知,把肺结节的情况如实交代了,保险公司当时没拒保,而是正常收了保费、发了保单。那后来结节变大甚至不幸癌变,这就不属于既往症免责的范畴了。保险公司得按合同办事,该赔就得赔。
反过来,要是投保时心里犯嘀咕,想着“反正体检报告他们看不见”,故意把肺结节这茬给瞒过去了。那等真出事了,保险公司一查病历,发现你投保前就有记录,这时候就不会单纯按既往症处理了,而是会揪住“未如实告知”这一点。根据《保险法》的相关规定,这种情况保险公司有权解除合同,甚至直接拒赔。毕竟,诚信是签合同的基础嘛。
我寻思了一下,其实大家怕的不是生病,怕的是生了病还得不到保障。所以,投保时的健康告知千万别抱侥幸心理。有问必答,不问不答,如实填写就行。哪怕因为结节被除外承保或者加费,至少那份保障是实实在在的,心里踏实。
另外,投保后也别把保单扔一边,定期的复查随访记录留好。万一真需要理赔,这些连续的医疗记录能证明病情的发展过程,对核定理赔金额和原因都有帮助。具体怎么赔,还是得看咱们手里那份合同的条款约定,毕竟每家公司的细则可能有点细微差别。想了解更多关于健康告知的细节,可以看看水滴保保险攻略里的相关介绍。
